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3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53号)部署,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项目已于近日开始申报,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中提出的基础条件。如下: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4.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数量;
5.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6.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7.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8.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
9.学校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二)现有的现代产业学院可根据建设实际,对学院名称建设方案、目标任务、实施路径进行调整,重新参加申报。
二、任务说明
1.请2021年1月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现代产业学院”的学院聚焦《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附件1)七项建设任务,加快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建立新型资源共享机制。
2.以现代产业学院为依托,组建“优秀校友导师团”,实施一批联合培养专项,探索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3.支持以获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为依托,与相关产业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和双创 指导教师团队,实施一批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共建一批优质课程,开发一批实习实践岗位,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项目。
4.请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院统筹、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2023年现代产业学院申报、现有产业学院建设及调整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三、提交材料及申报时间
1.重新申报的单位及首次申报的单位,须填写《辽宁省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附件2)、《辽宁省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30页)于3月31日17点前上交电子版至教务处。
2.已获批现代产业学院的单位认真总结现有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情况,于4月30日17点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应支撑材 料电子版上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樊英迪,联系QQ:249696049
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