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补缓考考试及2022-2023年第一学期期末未完成的考试实施线下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补缓考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2.2022-2023年第一学期期末未完成的考试: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10日。
二、考试方式
本次补缓考及2022-2023年第一学期期末未完成的考试均采取线下考试方式组织。
三、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具体补缓考及2022-2023年第一学期期末未完成考试的时间,将所有考试时间安排由各单位公布到本单位网站上,并将考试要求及时间及时通知到学生。
2.各教学单位补缓考时间安排于2023年2月2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2022-2023年第一学期期末未完成的考试时间安排于2023年3月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补缓考及2022-2023年第一学期期末未完成的考试未印刷试卷于2023年2月24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
3.补缓考课程的命题形式为试卷库的,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24日11:00前将需要抽题的科目明细提交教务处,具体抽题流程及要求与上学期期末要求相同。
四、工作要求
1.考试组织及监考要求
本次补缓考及期末考试的所有环节须严格遵守学校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考试工作规范及监考工作规范要求完成此项工作。试卷取送确保安全,认真组织考前培训会,督促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
2.巡考工作要求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考场安排,合理安排巡考人员,对所有参加补缓考学生的考试情况进行巡视。包括考前监考培训情况、学生考试资格的抽查、考场纪律的巡视、监考教师监考规范的监督以及违纪作弊情况的处理等。巡考工作结束后,巡考人员需填写《考场巡视记录》,同时将考试情况截图或拍照作为考场考试情况依据,与《考场巡视记录》一并反馈至教务处。
3.阅卷要求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教师按学校试卷批阅相关要求进行补考试卷的批阅,批阅工作要在有监控的地点进行。
4.成绩上报时间要求
补缓考成绩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
2022-2023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
五、其他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此次考试的组织工作,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确保考试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有序进行,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