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3〕1号), 我校积极组织开展第三批推广基地的申报工作,申报类型如下:

推广基地分为综合研究、传承推广、教育培训三个类型。申报单位应把握推广基地功能定位和核心任务,凝练特色优势,统 合资源力量,聚焦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选择一个类型进行申报。

(一)综合研究类。紧密结合国家语言文字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开展前瞻性、战略性语言文字政策研究及重大实践探索,开展对策研究、政策解读与效果评估,产出有深度、有影响的工作成果。

(二)传承推广类。围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中华 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打造社会大众广泛参与的语言文化平台 与品牌,推动语言文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三)教育培训类。围绕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需要,培 育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能力的人才队伍,开展中西部地区教师、青壮年劳动力等重点领域和人群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培训。


请相关单位于2月24日前将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上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樊英迪


                                        教务处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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