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刘恩等16名学生转专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第二次修订)(沈工院发〔2018〕30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拟批准刘恩15名学生退伍转专业的申请学生唐勤因休学期满复学后原专业不招生转专业的申请。现将有关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以上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日期:20221117日至20221123

办公地点:博学馆208室

联系电话:024-58217098

E - mail:jxglbxj@163.com

人:刘道旸


教务处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韩东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