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会议精神,打造“爱教善教,守正创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激发教师投身教学的热情及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校计划于本学期开展沈阳工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暨第一届卓越教学大赛,现将比赛办法及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别设置
本次比赛分为青年教师基本功组和卓越教学组两个组别。
青年教师基本功组是为了进一步锤练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教师能力提升中的激发效应,夯实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营造热心教学、潜心育人的教学氛围。
卓越教学组主要为了选拔教学一线教学卓越的教师,通过树立课堂教学榜样和典范,有效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全力推动教学创新,打造一流课程,培养一流人才。
二、参赛对象
1.基本要求
(1)我校专任教师。
(2)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学工作,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二轮以上本、专科教学经历,完整地讲授过教学计划规定的一门(含一门)以上本、专科课程。
(4)所申报的教师应在本学年承担理论教学任务。
(5)已经取得了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组别要求
(1)基本功组教师年龄需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且任教5年(含5年)以下。
(2)卓越教学组教师需任教8年以上(含8年),且近6年教学质量A级的次数不少于10次。
三、评选流程及相关要求
本次大赛,分为两个环节: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初赛,将具备参赛资格的教师推荐报送到学校;学校组织决赛采取现场形式开展,拟安排一天时间分两个赛场完成。评选方式具体如下:
1.各教学单位组织初赛
(1)基本功组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初赛,具备参赛资格的教师可自行报名,各教学单位制定初赛评选实施方案,建立各教学单位评审专家组,规范评审过程,做好各教学单位的初赛工作。
各教学单位按照附表1名额分配要求,于11月20日前报送参赛教师名单和评审专家组评审分数及排序(电子和纸质版)至教务处樊英迪老师(详见附件1:沈阳工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暨第一届卓越教学大赛推荐教师名单)。各单位分配名额如下:
附表1:各教学单位名额分配
(2)卓越教学组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初赛,具备参赛资格的教师均可自行报名,各教学单位制定初赛评选实施方案,建立各教学单位评审专家组,规范评审过程,于11月20日前报送参赛教师名单、参赛教师教学成果统计表、初赛评审专家组评审分数及排序(电子和纸质版)至教务处樊英迪老师(详见附件1:沈阳工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暨第一届卓越教学大赛推荐教师名单,附件3:沈阳工学院第一届卓越教学大赛推荐教师教学成果统计表),名额不限。
2.学校组织现场决赛
由教务处组织现场展示决赛。入围决赛的参赛教师需提供本学期所授的一门课程中随机选取5节课的5个参赛题目和相应教学PPT(参赛题目不要和本人曾现场展示过的题目雷同),并于现场比赛前3天提交教务处樊英迪老师。教学展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委结合现场教学展示对参赛教师教学展示部分进行打分,教学展示评分标准见附件2:《沈阳工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暨第一届卓越教学大赛教学展示评分标准》。
四、时间安排
五、奖励
1.基本功组
按照现场教学展示决赛,最终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名单以学校文件形式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2.卓越教学组
现场教学展示决赛成绩占总成绩50%,以下各项按照参与项及所获相应等级加权后总合占总成绩的50%,最终成绩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评选出教学卓越奖和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以学校文件形式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卓越教学组加权项:
(1)近6年教学质量均为A外,获教学质量A级个数;
(2)参加学校基本功大赛并获得相应奖项;
(3)参加省级创新大赛并获得相应奖项;
(4)参加省级及以上信息化大赛及其它教学大赛并获得相应奖项;
(5)主持或参与省级及校级一流课程建设(以申报书中课程团队名单为准);
(6)主持或参与校级百门课程、项目教学示范课或精品课等课程建设;
(7)主持或参与省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
(8)主持省级及校级教研教改项目;
(9)主编或参编教材;
(10)发表教研教改论文。
以上各项均不限次数。
六、其他
具体入围决赛名单、比赛规则及选手注意事项请关注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
附件1:沈阳工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暨第一届卓越教学大赛推荐教师名单
2:沈阳工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暨第一届卓越教学大赛教学展示评分标准
3:沈阳工学院第一届卓越教学大赛推荐教师教学成果统计表
教务处
20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