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室及实践教学环节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实践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实验室及实践教学环节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统筹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保障机制的建设,做好实验室安全日常和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1.检查组成员

长:隋志纯、姚勇

副组长:杨玉芳赵金玉

成员: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和后勤保卫处相关人员、各教学单位分管实践教学负责人

2.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学期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并结合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再梳理,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细化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和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改落实工作。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修订情况。

2)依据《沈阳工学院实验室固有安全风险分析信息表》和《实验室隐患排查表》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生物类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闭环管理流程和采购、处置记录

4气瓶等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情况和检查记录

5实验室日常管理各项记录、危险源清单、隐患台账、整改工作落实等闭环管理情况。

6)对本学期新建或改造实验室进行检查和安全风险评诂。

3.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教学单位自查工作(2022年1019日-10月26日)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封校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依据检查指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确保封校期间实验室安全和正常实践教学活动,并将《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电子版于2022年1026日前提交教务处。

2)检查工作(2022年1027日-10月28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沈阳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体系》(附件1),以各教学单位交叉检查形式,采取实地走访、教师访谈和查看材料等方式组织开展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二、实践教学运行和线上资源建设情况检查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各教学单位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的平稳运行和期中自查工作。为了确保疫情期间实践教学课程线上线下有效衔接和教学质量的保障,各教学单位要积极推进线上教学资源的建设和教育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利用信息化教学模式和方法推进教学发展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有效推动我校实践教学课程线上资源的建设工作。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依据2022-2023(1)学期期中实践教学运行和线上资源建设情况检查表》(附件2)完成期中自查工作,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汇总表和《线上资源建设情况自查报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实践教学运行和线上资源建设情况的检查工作。

三、综合实习情况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综合实习工作的综合监督和把控,学校决定于期中开展校外学生实习情况的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学校本学期初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综合实习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校外实习情况的自查工作,并将《学生综合实习数据统计汇总表》(附件3)和《校外综合实习情况自查报告》电子版于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务处于11月上旬会以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组织开展综合实习检查工作。



教务处

2022年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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