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做好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推普周”),全面提高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附件1,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要高度重视推普周有关工作,把推普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紧紧围绕“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实施。推普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本单位推普周活动情况和成效,并形成总结报告。

二、抓住重点工作

单位要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相关项目,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培训、中华经典诵写讲实践、国家和省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讲等活动,提升工作精准度与实效性。

三、做好典型宣传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挖掘和宣传本单位涌现的典型案例,以小切口展现大变化,以小故事讲述大发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面展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取得的经验成效。要加大宣传展示力度,积极组织收看省推普周启动仪式,加大主流媒体、新媒体等的利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并感受语言文字的魅力,提升宣传集聚效应。

四、确保安全稳定

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要根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一届简约、创新、安全的推普周。要加强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推普周活动期间安全稳定。

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2年9月21日前上交电子版总结至电子邮箱506062467@qq.com,总结内容包括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开展的具体实施时间、方式及图片支撑(总结到一个word里),形成先进集体或者先进个人的典型案例,以备后期开展推广普及工作


附件: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联系人:李晶、樊英迪,联系电话:56618961)


                        教务处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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