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辽宁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研究专项立项工作,共确定了14项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立项项目。为了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按照立项完成时间及学校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1年度确定的14项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立项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各学院验收阶段,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向本学院申请结题并提供结题材料,各学院组织专家组依据《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附件2)对本学院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将《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专家组不少于3人,各学院必须把好课题结题验收关,恰当地评价每一个高层次学徒制立项项目在实践中的作用和意义。
2.学校于9月28日组织评审专家组依据《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附件2)对各项目的实施及成果情况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实施情况及实施成果制作成汇报材料(PPT、视频等)现场汇报,符合预期成果的项目给予结题。超过1年仍未完成的项目将取消立项。
3.专家组重点考核立项项目是否坚持“三高”“三不变”“六共同”的目标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破解立项研究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是否达到了预期成果并形成经验推广;有企业人员参加的立项项目是否组织校内教师和企业人员共同完成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立项研究;考核项目的特色创新性,是否能够体现沈工特色,具有实效性与可实施性。
三、验收汇报时间
2022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待定)。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1.汇报材料(PPT、视频等)。
2.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符合结题条件的立项负责人需提交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附件4)、项目结题报告及佐证材料。项目结题书要求左侧装订,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每项课题的结题佐证材料集成一个Word文档并提交电子版。
3.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3日前统一报送,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博学馆208),电子版发送至312049768@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飞
附件:1.2021年度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专项立项名单
2.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3.评审结果汇总表
4.沈阳工学院高层次学徒制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
教务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