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按照新的形势要求,为做好2022级新生(含普通本科、专升本、专科)开课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1.依据《沈阳工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预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停学不停课、停学不停教”,全力组织好开课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运行顺畅、平稳、有序。
2.坚持课程应开尽开原则,所有理论课尽量全部开出,实践类课程先行调整顺延,根据疫情形势和开学返校情况具体安排,随时做好开课预案。
3.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5日(本学期第3教学周),各教学单位于9月3日16点前将本单位线上教学具体信息和相关统计表报送教务处(见附件),不能开展线上教学的注明原因。线上教学时间根据疫情变化确定。
二、工作流程及负责单位
1.系统导入。网络中心提供2022级招生录取学生数据,教务处学籍管理员于8月29日前将学生数据(按照录取数据全部导入,后期不报到学生名单进行删除)导入到正方教务系统,并及时在系统中做好年级维护、专业维护、班级维护。
负责部门:网络中心、教务处
2.教学任务落实。各教学单位务必在9月2日前完成正方系统中新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包括2022级所有招生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录入、教学执行计划落实和刷新、教务任务录入、排课和配课等工作,并及时提醒师生查看个人课表。
负责部门:各教学单位
3.确定教学班级联系人。鉴于当前特殊形势,各学院需安排教学班级的联系人(辅导员、班主任或专业教师),统筹落实教学过程中的相关环节。
负责部门:学生处 各教学单位
4.平台使用学习培训。教务处已制作《超星平台使用教程》教务处发放超星使用流程给各教学单位,同时发布教务处网站。开课前,学生自行下载超星平台客户端,并按教程先行熟悉平台使用,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于开课前对新生使用超星平台进行培训并测试。
负责部门: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学生处
5.超星平台操作。建议所有任课教师使用超星平台进行线上授课,线上教学方式可采用平台课程资源与课程直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务处超星平台管理员于9月1日前将2022级新生名单(按照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学号对应方式)提供给超星平台负责人,所有2022级任课教师在9月3日前完成超星平台建课,并核查教学班中的学生名单与正方系统中的学生名单匹配,教师完成超星平台建课后,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提前1-2天对新生开展线上教学测试,并于9月5日开始线上教学。
负责部门: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6.教学日历录入
2022级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在9月9日前完成。
负责部门: 各教学单位
7.任课教师上课前打印教师点名册,课中认真考勤,详细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对两周内不来上课的学生,及时将信息反馈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进行正方系统平台处理。
负责部门: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三、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
1.所有理论课程建议使用超星平台进行线上授课,线上教学方式可采用平台课程资源与课程直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方便对线上一流课程和混合式一流课程申报提供基础数据。
2.2022级新生军训暂不开展,基础课部准备军训工作方案,根据疫情情况适时安排军训。军事理论课作为公共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排课,继续采用视频公选课的方式安排学生上课,各单位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提醒学生及时完成相关学习。
3.分级教学课程安排。
不需要采取分级教学的课程统一要求从9月5日(第3周)开始线上教学。
开展分级教学的方案如下:高等数学和大学外语进行分级教学,按照录入名单进行分级,基础课部在9月3日前完成分级的上课群,并组织任课教师提前1-2天对新生开展线上教学测试,各分级教学班根据分级安排于9月5日开始线上教学。
5.体育课安排。基础课部组织2022级新生于第3周内进行线上选课,第4周开始线上教学,具体选课时间由基础课部通知。
6.结合疫情,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和指导任课教师在开学第一课中将心理健康教育和课程思政融入教学过程。新生入学教育中至少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培训,进一步增强学生疫情防控意识,丰富学生疫情防控知识,将疫情防控、思想政治教育等融入开学第一课,入学教育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完成。
四、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本次开课是新生步入大学的“第一课”,是学生对大学教育的初次体验,学生甚至家长的关注度高,直接影响到对学校的印象和评价,因此,必须举全校之力组织好,确保教学运行顺畅、秩序良好,教学质量有保障,给新生建立沈工美好的印象。
1.各单位要落实《沈阳工学院加强线上教学组织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坚持线上教学标准,全面落实校(校领导、教务处、督导)-院-教研室三级听课制度,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质量监控机制,把新生开课的教学质量监控作为近期各级、各类教学督导检查的重点任务落实好。
2.各教学单位应为线上教学的顺利开展做好资源建设、教学设计、备课等督导检查工作,开课第一周各教学单位要做到所有任课教师全覆盖。
3.教务处和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将采取随机网上听课、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对教师开展网上评学等方式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质量监控。对无故不开课、擅自停课、无故不上课等延误教学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4.教学质量监控情况要做到第一时间反馈,对存在的问题立时进行整改,对教学质量不好、教学过程组织存在较大问题的教师坚决第一时间调换。
5.开展线上教学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线上教学进行课程质量监控工作,及时充分掌握学生学习心态、学习效果,及时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安排和调整,确保学生返校前后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2.教学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共同组织好新生开课教学工作。
教务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