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不断增强安全管理责任意识,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实验教学运行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整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做好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排查实验室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并有效组织安全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检查内容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中相关教学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2.实验室常规安全检查和卫生情况;3.假期实验室改造完成情况;4.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开学前各项教学准备情况;5.实验室仪器运行情况和实验耗材准备情况等。具体检查指标和标准详见附件1:沈阳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和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
三、检查组成员
组长:隋志纯、姚勇
副组长:赵金玉、张丽丽、侯春明、吴琼、李晓波、施海滨、曲晓涵、那广宁、马海旭、蔡永鸿、黎虹
成员:教务处、后勤保卫处和各教学单位分管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
四、检查时间
2022年9月1日(周四),具体检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期初实验室检查时间安排表。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教学准备情况和相关教学管理材料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自纠报告(电子版)于2022年8月30日前提交教务处,学校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检查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坚决杜绝各类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各教学单位做好开学前实验室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正式开学后的教学稳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