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更好地迎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检工作,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沈阳工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8月15日-8月26日
二、检查方式
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校级检查两种方式进行。学院自查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检查小组开展学校层面的检查。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对本学院2022届全体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附件材料的质量及规范性。
2.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学院应明确此次自查重点,并结合以往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要求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符合《辽宁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要素》要求,详见附件1。学院自查结束后,请保留好自查过程相关原始材料,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撰写自查报告。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检查过程需要填写《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附件2),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在检查表中,并于8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检查表的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韩东奇老师处。
(二)学校抽查
教务处将组织六大专业学院分管副院长、学院推荐教师、教务处人员,对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100%比例检查,主要检查包括:
1.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附件材料存档的规范性及质量。
2.学院自查整改情况,包括学院检查范围,检查记录单,检查效果,整改落实效果等。
三、检查安排
1.各学院于8月22日前对本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存档材料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请各学院务必于8月22日前将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存档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韩东奇老师处。
3.教务处将组织检查小组于8月22日-8月26日对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存档材料进行检查,检查要求参照《沈工教学发[2019]37号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以及《辽宁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要素》(附件1),检查小组成员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附件2),问题记录要详实,检查表报送教务处存档。
4.教务处形成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通报,同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反馈各学院,各学院在限定日期内进行整改以达到要求。
附件1 :辽宁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要素
附件2 :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
教务处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