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依据《沈阳工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预案》,及早谋划秋季学期,做好开学工作,启动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要求,坚决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二、上课时间及教学要求
老生(2018级动物医学、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学生)的正式上课时间为8月22日,新生待正式报到后再开始上课。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按照应开尽开的原则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工作,任课教师按照《沈阳工学院加强线上教学组织管理的工作方案》做好教学安排,各教学单位于8月18日16点前将本单位线上教学具体信息和相关统计表报送教务处(见附件),不能开展线上教学的注明原因。线上教学时间根据疫情变化确定。
三、理论教学
所有理论课程均应按照应开尽开的原则开展线上教学,建议使用超星平台进行线上授课,线上教学方式可采用平台课程资源与课程直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方便对线上一流课程和混合式一流课程申报提供基础数据。
四、实践教学
1.实验课程
对适合开展线上教学的实验课程,各单位积极组织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对无法在线开设的实验课程,各单位做好进程调整,确保能完成教学任务。
2.毕业实习
各单位需做好毕业实习的疫情防控,确保学生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时开展毕业实习,并对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开展定期联系,跟踪实习情况,确保学生安全。
3.毕业设计
各单位按照毕业设计进度安排及时做好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线上指导工作。
五、补考工作
补考工作定于开学第一周进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补考按线上考试准备。重修报名在补考结束后开展,本学期有重修意向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先选择重修跟读班级,以免影响重修上课。
六、教学质量监控
1.各教学单位应为线上教学的顺利开展做好资源建设、教学设计、备课等督导检查工作。
2.开展线上教学期间,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线上教学进行课程质量监控工作,及时充分掌握学生学习心态、学习效果,及时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开展线上教学期间,教务处和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将采取随机网上听课、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对教师开展网上评学等方式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质量监控。对无故不开课、擅自停课、无故不上课等延误教学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安排和调整,确保学生返校前后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2.结合疫情,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和指导任课教师在开学第一课中将心理健康教育和课程思政融入教学过程,进一步增强学生疫情防控意识,丰富学生疫情防控知识,将疫情防控、思想政治教育等融入开学第一课。
教务处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