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关于开展实践教学存档材料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充分了解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整体情况,不断规范和提高实践教学存档材料的质量,教务处将组织各教学单位对2021-2022学年实践教学存档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1.教学单位自查时间:2022年6月14日-6月17日

2.学校检查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2日

3.检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实践教学存档材料检查时间安排表》

二、检查流程

本次检查工作学校成立校、院两级检查小组。校级检查小组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组建,院级检查小组由各教学单位牵头负责组建。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校级检查小组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长担任,组员由教务处职员和各教学单位院级检查小组成员共同担任,校级检查小组主要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整体策划、组织实施。

2.院级检查小组组长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实践教学副院长担任,院级检查小组的组建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院级检查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自查工作,选拔组员协助校级检查小组开展交叉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课内实验实验日历、实验日常安排表(课表)、实验项目申请表和综合性、设计性创新实验申请表教师手册、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成绩单、课程成绩单,以上材料保存纸版材料,签好字。

2.课设实训课程设计成绩评定表(实训指导书)、日程安排表、教师手册、平时成绩、成绩单,以上材料保存纸版材料,签好字。

3.具体检查标准详见附件2:《实践教学存档材料检查表》

四、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充分了解本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并按校级检查时间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教务处

                              2022年6月14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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