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线上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辽宁省教育厅定于2022年6月10日-11日以线上直播形式组织召开培训会。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会主要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体系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基础与隐患治理要点、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信息化管理(危化品、生物安全)等方面开展培训。

二、参会人员要求

学校各职能处室分管实践教学工作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分管实践教学院长、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实验室管理教师、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等均需参加本次培训会。

三、报名方式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培训会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学校不统一组织各教学单位教师到校参会。各教学单位需统一组织本单位相关教师于2022年6月8日18:00前登陆网站自行完成注册报名工作,并按照会议时间安排按时参会。(http://huiyi.enetedu.com/syaq)

四、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培训工作,认真组织相关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注册报名参会。报名结束后,平台会对学校报名参会情况进行后台数据统计和记录。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6月9日将参会人员统计表(附件1)提交教务处。

2.在培训会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需提交线上培训教师参会照片5张(要求:照片清晰、电脑显示屏与参会人同框、45度侧方位拍照),做为学校实验室安全培训存档材料,请确保提交照片的角度和质量。

3.各教学单位相关教师在培训会后,于2022年6月18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在线测试后可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

4.各教学单位将参加培训班考核获得学时证明的人员名单(附件2)于2022年6月22日提交教务处,同时提交获得学时证明的截图照片(照片以工号+姓名命名),原则上参会人员均需完成测试并获得学时证明。此材料需要提交辽宁省教育厅,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组织。

附件1:2022年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参会人员统计表

附件2:2022年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学时证明统计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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