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我校拟组织推荐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及2022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原第二十六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校内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有意向参加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及2022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全校任课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按照项目类别均可自愿报名。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对象
1.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主要面向专任教师。
2.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面向管理人员申报。
三、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课件
课件是指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根据教学内容、目标、过程、方法与评价进行设计、制作完成的应用软件。提交的课件能够有效支持教与学,高效完成特定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鼓励教师基于新技术设计、开发各类教学软件、学生自主学习软件、教学评价软件、仿真实验软件,不接收演示型课件(ppt、pptx等)。
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如相关字体、白板软件等。建议同时报送软件运行录屏解说文件。
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二)微课
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
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中教师必须出镜,出镜形式不限。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mp4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三)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是指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包括课堂教学、研究性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教学等多种类型,采用混合教学或在线教学模式。鼓励思政课、教师教育类的信息化教学案例报送。
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可包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推广情况等。
教学活动录像: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使用mp4等格式,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
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四)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
高等教育组别申报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是指学校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方面的管理工作案例。案例要在以下方面具有特色:突出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新型教育教学模式的做法;突出信息化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评价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出完善教学组织管理机制,激发学校教师和学生应用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的积极性,推动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等。案例要求融合创新管理案例由文字和可视化材料两方面构成,须同时提交案例说明文档、PPT展示文档以及案例视频。
案例文档:提交案例说明Word文档和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类素材制作的PPT文档,综合反映融合创新管理的设计、实施和开展情况,以及后续的效果、举措、评价和推广情况等。
案例视频:建议专题片形式,可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叙述展现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的过程和效果。视频的垂直分辨率超过1080p,有片头、片尾和字幕,mp4格式。具体项目说明及要求请参照《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中相关规定。
四、评选方式及要求
为了严把报送作品的质量,我校建立两级评审制度,采取各教学单位初评及学校终审两级评审制度,严把质量关。
1.各教学单位初评
各教学单位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中要求,制定各教学单位内评选实施方案,建立各教学单位评审专家组,规范评审过程,做好各教学单位的作品选拔和推荐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30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做好成绩的汇总、排名,每件作品需要提供不少于100字的推荐评语等工作。现将各教学单位名额分配如下:
附表:各教学单位名额分配
教学单位名称 |
推荐教师数量(人) 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
推荐教师数量(人) 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 (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 )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2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1 |
信息与控制学院 |
2 |
1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 |
1 |
能源与水利学院 |
2 |
1 |
生命工程学院 |
2 |
1 |
基础课部 |
1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
1 |
1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1 |
1 |
创新创业学院 |
1 |
1 |
教学管理相关职能部门 |
—— |
1 |
注: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面向专任教师,每件作品限报3人;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 (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面向管理人员申报,每件作品限报5人。
各教学单位依据分配名额及成绩排名于5月30日前提交以下作品及相关材料。
(1)参赛最终电子作品及相关附证电子材料;参赛作品登记表及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各教学单位需将参赛作品按照作品类别【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分别存储命名。每类作品里的所有教师电子材料需要单独建立一个子文件夹,子文件夹名称为:排序—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内包含2个材料:
a.教师参赛作品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排序序号—作者姓名-作品名称)。b.《参赛作品登记表》及推荐意见表(附件1)电子版,请作者按照作品类型填写相应的作品登记表。
(2)将《作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评分标准参照附件3:《遴选推荐参考指标》。每个作品满分100分,各教学单位成绩汇总后请保留2位小数提交。提交电子版作品的相关信息是制作证书的基础依据,请务必准确详实填写。
(3)本次交流活动辽宁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要求各高校注重各级评审过程,用事实和数据将开展和实施的全过程以工作报告的形式上报。因此,需要各教学单位做好本单位的评审和推荐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作品排名工作,各单位需要提交《XX学院/部推荐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评选的总结》(电子+纸质版),总结包括的内容:负责开展本次活动组织的部门、组织实施过程和人员参与情况、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成绩公布、总结反思和改进建议、相关佐证材料(如通知文件、评审工作照片、活动宣传网址等)等内容。
以上(1)(2)(3)所需上交的材料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于2022年5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312049768@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校专家终审
各教学单位按照学院排名推荐提交材料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参赛作品再次评审,形成学校排名(学校评选的标准参照附件3执行);排名前5的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类作品+排名前2的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类作品报送到省级“交流活动”进行省级“交流活动”评选;排名前5的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类作品报送2022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参加评选。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请关注官方网站http://mtsa1998.ncet.edu.cn/上的相关文件;我校最终报送名单的公示于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在校内网中。
五、评选中注意事项
1.提交的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制作的原创性作品,不接受已在历年此项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参赛作品务必个人原创,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2.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2件作品。
六、报送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18741335988
附件1: 参赛作品登记表及推荐意见表
附件2: 作品推荐汇总表
附件3: 遴选推荐参考指标
附件4: 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教务处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