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综合实习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近期全国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学生校外综合实习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工作。各学院必须本着对学生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掌握和了解学生实习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掌握每名学生的实习情况,结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学生实习状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组织管理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开展本学期综合实习工作。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各学院应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了解实习单位实际情况。校内指导教师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联系,可以利用QQ群、微信群等平台与学生建立联系并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学生校外实习情况。其次,按照学校防疫部门要求做好学生健康登记,准确掌握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各学院及校内指导教师如发现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存在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教学管理部报备,不得瞒报。

2.各学院要深入贯彻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不得安排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企业进行综合实习。因全国疫情每日动态调整,已经在中、高风险地区和企业进行综合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更加关注学习的实际情况,由实习单位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各学院要配合属地和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校—企业—学生—家长”四方的紧密联系。

3.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利用线上平台、PPT或视频等加强对疫情防控、安全教育、自救常识、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应对安全突发事件的自我处置能力。校内指导教师要特别关注因疫情防控要求处于隔离管理学生的心理动态,与实习企业、学生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当地和企业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属地疫情防控安排,督促学生加强自身防护。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出现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和实习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实施细则,做好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预案。

2.加强对校内指导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指导服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遇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沈阳工学院综合实习管理》并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本学期学生校外实习各项工作,做好实习学生的信息收集、安全教育材料、与企业签订协议材料、家长告知书、日常沟通记录(电子或纸质)、报告册等存档材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正式开学后,学校会对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组织开展实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教学管理部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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