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试卷的评阅、分析、归档等工作,提高试卷评阅、分析、归档质量,教学管理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日期
2022年3月21日至3月28日。
二、检查人员
教学管理部人员、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
二、检查方式及对象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学院自查要求100%覆盖,学校抽查重点为不及格率较高的课程试卷。
三、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存档材料的完整性。根据存档要求检查相应的存档材料是否齐全。
2.检查存档材料的质量。重点检查试卷批阅质量、分析质量、学生成绩分布合理性等方面。
3.检查学院自查整改情况。根据各教学单位报送的试卷自查总结,检查相应自查整改情况。
四、试卷检查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1日前将试卷自查明细、试卷自查报告发送至教学管理部韩东奇处。
2.教学管理部下发被抽查试卷清单,请各学院务必于检查前将学院抽查试卷及存档材料要集中存档于备查地点,材料备查地点由学院提供,并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3.教学管理部形成试卷检查通报,同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告知相关学院,由相关学院在限定日期内进行整改。
五、检查工作要求
各单位按照“强化质量、提升水平”的总体要求,根据学校《考试课考核管理办法》《考查课考核管理办法》《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开卷考试的管理办法》《试卷命题标准和要求》《关于试卷批阅的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安排落实,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开展自查,按时完成检查和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试卷评阅、分析、归档质量。
附件1:沈阳工学院试卷质量检查标准
教学管理部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