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高院校之间办学合作交流,我校与哈尔滨剑桥学院签署了学生交流培养协议书,为落实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学习专业
本次确定交换学习的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二、选派学生需具备的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3.学生申报的专业要与学生在我校就读的专业相符,不能跨专业交换学习;
4.我校学生在派出之前必须缴纳学校要求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未缴纳保险者,不允许申报交换生学习交流;
5.坚持自愿报名的原则。
三、报名流程
根据我校的派出计划下发报名通知,报名学生填写参加交流学习报名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审核确定选派学生名单。
四、学生学习方式
我校派出学生应为大二或大三年级本科在校生,学习方式为前往哈尔滨剑桥学院,在相关专业学习相应年级的一学期课程。
五、学生管理
选派学生名单确定后,两校共同制定交流期间的学习计划,学习计划一式三份,院校双方、学生本人各存一份。学生交流期间,哈尔滨剑桥学院负责学生的各项管理,我校学生直接插班到对方学校的学生班级中。
学生应遵守哈尔滨剑桥学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制度。交流期间学生如有违反规定的,双方学校均有权终止该生交流学习。交流学生的学籍不做变更。选派交流的学生成立临时班级,推举班级负责人,定期与我校进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交流期间的学费、宿舍费正常缴纳到我校。学生党员可参加接收学校的党组织生活。学生交流期满后,按要求及时返校。
六、成绩认定
我校学生交流期间由哈尔滨剑桥学院负责出具学生成绩单、学习证明和交流学习考评意见,成绩单由哈尔滨剑桥学院教务部门统一出具。学生在哈尔滨剑桥学院学习的课程可等学分置换我校的课程,如有不及格课程,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修。交流期间的成绩正常参加奖学金评定。
七、报名
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可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周二)前到本学院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学生报名情况,于12月2日下班前,将报名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报名负责人:张 旭老师
信息与控制学院报名负责人:朱玲珠老师
艺术与传媒学院报名负责人:崔 笛老师
沈阳工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