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研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沈工教学发〔201814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研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依据

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沈工教学发〔2018〕14号)。

二、核算平台

沈阳工学院“智慧沈工”数据中心。

三、核算流程

(一)分工安排

1.各二级单位负责初审所在单位人员相关工作量。

2.教学管理部负责核算教研工作量,具体项目详见《沈阳工学院教研工作量分配表》填表依据。

3.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智慧沈工”数据中心工作量数据系统维护。

(二)时间安排

1.112330,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织所在单位人员填写《沈阳工学院研工作量分配表》(见附件111月3010点将一式两份纸质版《沈阳工学院研工作量分配表》报送教学管理

2.1217教学管理部相关《沈阳工学院研工作量分配表》核定,7日反馈给各相关单位作为核算依据

3.12月8日—2022年2月28日网络管理中心、教学管理部部维护“智慧沈工”数据中心平台全校教研工作量数据。

4.2022年3月1日,将导出的工作量数据报送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组织所在单位人员核对教研工作量数据,确认无误之后将打印纸质版盖章签字后报教学管理部。教学管理部将最终教研工作量数据报送人力资源部。

、注意事项

(一)年度统计核算的教研工作量是指20211月1日—12月31日产生的教研工作量

为确保教研工作量数据的准确、及时、有效,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相关教职工需严格按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核算工作,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算工作的,后果自负。

 

教学管理部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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