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近期将组织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报送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最晚于122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纸质材料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电子版材料的报送工作。

凡报送材料在教务系统中无法直接查询到的或不一致的,均需要在教师个人工作量纸质材料中直接标记清楚。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

 

附件1:沈阳工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注意事项

附件2沈阳工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管理部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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