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沈阳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依据学校2021年度教学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沈阳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旨,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建设优质实验条件和建立实验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实验教学队伍水平为关键,不断创新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实验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努力在建设理念、建设模式、教学改革、管理运行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

二、申报范围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面向各教学单位,一般应是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的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大类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和学科综合实验中心,重点是受益面大、影响面宽的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已列为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不在遴选范围内。

、建设周期

通过评审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年,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确定为沈阳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申报材料

1.《沈阳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2021年度沈阳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汇总表需按学院初审排序填写。

2.视频文件:

(1)反映实验教学中心设备与环境全貌的视频文件,制作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或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2)1个特色实验项目或1门实验课程现场教学录像,制作成不超过30分钟的ASF或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网络文件:须在校园网主页建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专栏,对以下材料进行展示:

(1)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

(2)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4)典型多媒体课件不少于5个,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

(5)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有关的其他材料。

4.报送时间:2021年11月23日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玲玲

电子邮箱:jxglb208@163.com

  附件:1.2021年度沈阳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

       2.2021年度沈阳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汇总表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

 

教学管理部

2021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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