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推进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检查机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实验项目库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有效利用,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拟于2021年10月25日-11月4日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的检查工作。
一、整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检查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实验项目库的建设,实验项目建设和管理规范,项目新建、更新、撤销论证充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开放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验室开放利用情况良好。各教学单位要结合通知要求和检查指标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能够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验室安全进行常态化检查;
2.对各教学单位实验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新建实验项目论证、项目更新和项目撤销论证、审批等规范性的检查;3.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室课内和课外开放情况,各类记录本填写情况等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指标和标准详见附件1:《沈阳工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检查表》
三、检查组成员
组长:梁爽、耿欣
副组长:张丽丽、刘业峰、吴琼、李鹤、施海滨、郝志坚、那广宁、王岩、黎虹
成员:教学管理部、各教学单位分管实验室相关工作负责人
四、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日-11月4日,具体检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检查时间安排表》。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报告于2021年10月29日前提交给教学管理部,学校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教学管理部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