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维护我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杜绝招生考试中任何徇私舞弊行为,确保高考的公平公正,新生入学后,各教学单位和迎新注册工作人员应对每位新录取的学生,进行严格认真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做通知如下:
一、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复核
新生正式开学后,首先以学院为单位,对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要求各专业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组成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制定各教学单位的可行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复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
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报告资格进行复核。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
对艺术类新生进行入学复测,非表演类考试科目为速写,表演类考试科目为声乐和台词。
二、加强新生录取资格复查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核。对于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存疑信息,填写《沈阳工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异常情况统计表》,暂缓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等待学校进一步调查。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考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三、深化新生体检复查
体检必须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认真进行,对体检有问题的考生须及时与后勤保障部联系,由后勤保障部负责安排进一步复查工作。
要求对每一位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下列疾病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二)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四)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六)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四、审查结果报送时间
各教学单位请将《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复查工作情况报告》(附件1)、《沈阳工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异常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盖章+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10月25日前报送教学管理部。
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教学管理部
2021年10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