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申报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获校级教学名师的教师可申报省级教学名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相关要求。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2.《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2.请各单位于8月24日前将《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jxglb208@163.com。同时做好现场教学录像准备。
3.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于8月30日前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项目管理平台(http://project.upln.cn)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靳玲玲 ,联系电话:56618961,电子邮箱:jxglb208@163..com。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学管理部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