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综合实习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综合实习管理工作,充分了解各学院毕业实习工作组织和开展的整体情况依照《沈阳工学院综合实习管理规定》(沈工教学发〔20208号)《沈阳工学院集中实习管理办法》(沈工教学发〔201771号)和《沈阳工学院分散实习管理办法》结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召开职业教育高职扩招及实习实训规范管理专题推进会》会议精神,我校将开展毕业综合实习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展综合实习的本科和高职的学生。

二、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即日起-827日)

第二阶段:学校抽查2021829-202193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

1.学院自查

1)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将本单位学生综合实习统计表于827日前报送教学管理部(见附件1)。

(2)自查内容

各学院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综合实习自查。自查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实习情况,包括学生实习时间、岗位工资是否符合国家关于毕业实习的要求、学生实习岗位是否与本专业相符或相关、实习内容是否与实习大纲相符等;校内指导教师是否按学校关于毕业实习相关规定要求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实习单位情况,实习单位是否有选派具有指导资格的工作人员作为校外指导教师、是否进行安全教育、是否为学生购买保险、是否履行校外指导教师职责;存档材料情况等。

自查详见《学生综合实习情况检查表》(附件2)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总结及自查明细于827日前报送教学管理部。

2.学校抽查

学校根据各学院自查总结及自查明细,对本学期开展的综合实习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基地建设情况,围绕校外基地建设数量、规模、质量、协议签署情况等;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实习大纲、计划、学院层面实习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实习过程情况,包括实习动员、安全教育、实习安排、实习过程监控等;存档材料情况等,详见《沈阳工学院综合实习工作检查评价表》(附件3)。

四、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综合实习工作

综合实习工作是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综合实习工作,树立一把手责任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推进本单位综合实习工作,制定完善的学院层面的实习制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并对突发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综合实习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完善综合实习应急预案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综合实习应急预案,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设立综合实习违规行为反馈渠道,确保实习有序、健康、科学开展。

附件1学院学生综合实习统计表

附件2学生综合实习检查表

附件3.沈阳工学院综合实习工作检查评价表

 

 

 

 

 

      教学管理部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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