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理论教学

 

1.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教学任务落实及课表的编排工作。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单位要根据《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及排课的通知》以及我校相关规定做好教学任务落实及课表的编排和审核工作,课表审核无任何问题后及时公布。要求各单位于7月31日前完成教务系统中老生所有任务的落实、课表的录入、配课等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学期初学生的选课和重修工作。涉及新生的工作需要于新生入学第二周完成。开学第一周为课表试用调整时间,运行一周后课表固定,不允许修改,确需修改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审核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各项信息,包括教学计划、任务落实、排课、配课等,按照要求完成录入并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及完整。

2.各单位要做好各项教学资源和设备的准备。

对教学楼内的教室做合理的安排和规划,既要保证资源充足、够用,又要保证资源的利用率合理,尤其是讨论室要充分利用。要准备好上课教具等各项教学工具,如多媒体设备、扩音器等,确保设备好用,同时要确保教室内桌椅的数量充足,不允许出现教室容纳不下学生的现象。各教学单位于开学前要做好本单位所有用于教学的多媒体设备进行自查和维护,确保开学正常使用。

3.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任课教师做好备课工作,每位教师要在开学前(8月20日)完成所任课程所有教案的编制工作,教案的编制不能过于简略,只罗列授课章节内容,要详略适当,各单位于开学第一周对本单位教师教案进行自查;第一周周五下午四点前(8月27日)完成教务系统中所有老生教学日历的录入工作,内容要完整,各单位教学院长需要在开学第二周完成审核工作。开学第一周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送教学管理部。各教学单位需要重点加强新教师和外聘教师的培训,确保新教师和外聘教师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4.我校严格实施“无机”课堂,如课程改革课堂教学需要使用手机的,需经教师本人申请、学院审批、教学管理部备案,做好课堂教学手机使用管理工作。凡有需求的可通过我校官网-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课堂教学手机使用进行申请。要求最晚于开学第二周周五前(新生于开课后第一周)完成申请备案。

5.各单位需要在第一周周五前(8月27日)将本学期新教师助课信息(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管理部。

6.开学前,各教学单位将课程点名册生成,教师上课前打印好点名册,以备上课考勤使用。

7.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新学期教材的发放工作,8月20日要把教材未到情况统计表通过OA报送教学管理部,8月22日前将教材发放情况统计表通过OA报送教学管理部。

8.自编教材申报

各教学单位如有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自编教材的计划,各教学单位于开学第一周按照《自编教材管理办法》中要求,将本单位自编教材申请表报送教学管理部。

9.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线下通识选修课开课计划,并于第二周周五前报送教学管理部。

二、考试工作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自查工作,学院自查时间为开学8月23-27日,做好自查记录并于8月27日前提交试卷自查明细,教学管理部开学初将组织开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时间详见开学初试卷专项检查的通知。各教学单位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结于8月30日前报送教学管理部。

2.延期报送成绩的教师,需按申请的日期按时报送成绩单。

3.各教学单位于9月3日前按《考查课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组织任课教师完成本学期考查课考核方式审批工作,并将考查课考核方式备案表报送学院办公室。

4.各教学单位于9月3日之前将《开卷考试考核审批表》上交各教学单位,汇总表报送教学管理部。

5.补、缓考工作安排

补、缓考包括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试课不及格的学生及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期末考试并已办理缓考申请的学生。开学第一周进行补、缓考,教务系统补考名单于8月13日之前生成,各教学单位需要在开学前(8月20日之前)完成正方教务系统中补考名单的确认工作,确认工作完成后,补考名单将无法进行调整。各教学单位做好缓考名单和考试科目统计,根据补考、缓考名单合理安排补考考试安排,并将考试安排表于8月23日前报送教学管理部。各教学单位做好补、缓考试卷命题工作,补、缓考试试卷于8月23日前报送教学管理部文印室进行试卷印刷。

6.各单位开学于开学第二周组织重修报名,重修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报名,报名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将重修报名名单整理后,报财务处缴费。

7.9月3日之前各单位将考试改革汇总表及《课程考试改革方案》报至教学管理部。同时,将需单独设置成绩分项的课程报送教学管理部,以便提前设置系统参数。上学期申请“考试改革”课程的任课教师对相应课程进行总结,教学管理部将于开学初组织抽查。

8.各教学单位于8月27日前将《2020-2021(二)监考工作量》汇总表、明细表,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教学管理部。

三、实践环节

1.实践课教学任务落实同理论课要求一致,课内实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课表的编排工作同理论课要求一致,需在8月23日之前在正方系统完成排课工作。实训课排课可于开学初完成所有实训课程安排,也可于该门课开课前一周的周四下班前在正方系统完成。

2.各单位做好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实验室卫生、仪器设备等。开学第一天实验设备准备齐全,卫生清扫干净。第一周检查实验室各种登记记录本是否准备好,如果缺少请及时领取,实验课开始后要组织认真填写。

3.第一周周五之前将本单位本学期集中实践表(实践三表)电子版、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并且学院领导签字,报送教学管理部。

4.第二周周五之前将本单位“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并且学院领导签字,报送教学管理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以专业为单位,按照课程进行统计。新开实验项目、需更新实验内容的实验项目,需填写“沈阳工学院新开实验项目申请表”、“沈阳工学院实验项目更新申请表”,实验项目若为综合、设计性实验需将“沈阳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请表”一同附上。

5.第二周周五之前将当学期本单位实验项目卡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并且学院领导签字)报送教学管理部。

6.各教学单位如有新增实验室,于第二周周五之前将本单位实验室明细表(含门牌号、实验室编号、实验室面积要填写使用面积)电子版报送教学管理部。

7.第一周周五前完成实验日历录入。

8.各学院本着学生自愿原则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做好毕业综合实习工作安排,并将实习统计表按要求报送教学管理部。

9.各教学单位于9月1日前将本学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上报教学管理部。教学管理部将于开学初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

10.做好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存档工作,教学管理部将于开学初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

四、学籍工作

1.做好学业警告审核统计工作,于开学后第三周报送教学管理部。

2.毕业审核工作于开学后第三周周五报送准予毕业和授位名单。

教学管理部

2021年7月9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吴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