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第11-12教学周组织全校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教学校长为组长、教学管理部部长、学院(部)负责人为组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1.领导小组组长:公丕国

2.领导小组成员:梁爽、赵金玉、赵元、张桂林、刘惠鑫、杨秀英、胡德强、王家庆、韩芳、徐军、邵玉、徐颖、商俊平

二、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学院(部)自查和教学管理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一)学院(部)自查

各学院(部)要按照学校要求并针对本单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自查工作,本次期中检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自查全部教师的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于教学周第11周周五前提交作业布置与批改自查明细表(详见附件1)。

2.各教学单位分别召开学院层面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结合国评专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各学院(部)自查结束后,各学院(部)将自查总结(总结要附检查的数据支撑材料)报送教学管理部。

(二)教学管理部专项检查工作

1.教案编写情况

重点检查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的一致性;教学内容、过程设计的科学性;课程思政的融入情况等。

2.抽查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具体抽查内容:

(1)作业布置情况。作业布置的次数和布置作业的题目质量是否满足教学大纲的需要;布置次数及布置内容是否与教学日历和教案中的要求及内容一致;重点检查作业布置的质量,如作业题布置的类型,是否是综合性作业题目。布置作业要目的明确,难易适度、精心筛选,作业题目的设计要具有启发性、典型性、针对性和代表性、避免布置简单机械化、重复性的练习;作业布置的数量、形式、方式、内容要符合《沈阳工学院关于作业批改的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实施细则等文件。

(2)作业批改情况。作业批改是否按照《沈阳工学院关于作业批改的管理规定》和各学院(部)作业批改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教师批改的次数与所留次数是否相符,批改是否及时;是否红笔批阅;是否有批改痕迹且批改符号记录规范;评语是否详细且带有激励性或指导性的评语;是否有评阅成绩、批改日期等信息;学生对于错题是否进行了修改;教师是否对学生错题进行了复批、教师是否认真评阅及完成的质量等等。抽查项目参考附件1。

(3)抽查比例:各教学单位要求全部自查,教学管理部抽检比例大约20%。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5月10日-5月21日

五、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好自查工作,并有详实的自查记录。

2.各学院(部)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总结整改。

3.各学院(部)于5月14日前将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及自查明细报送教学管理部。

教学管理部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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