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过程管理,学校决定对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学院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适时安排中期检查工作,原则上于本学期第八教学周开展中期检查工作,且宜早不宜晚,最迟于4月29日前完成。
请各学院将中期检查方案,包括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学生名单、分组情况、检查组成员名单等于检查前两天报教学管理部备案。
二、检查内容
包括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初稿、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表等材料。重点检查开题报告的规范性和落实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内容和环节的开展情况、投入时间和工作量饱满度、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进度和质量、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比例
本次检查采用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要求指导教师普查,学院抽取不低于学生总数的50%开展检查。
指导教师应审查所带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度及完成质量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对遇到问题的学生及时解答指导。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评审专家成立中期检查工作小组,可采取在线视频会议评审方式、听取学生汇报、检查相关材料等形式开展工作。
(二)学校抽查
教学管理部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抽查比例为10%。教学管理部公布抽查学生名单,抽中学生须于5月7日前将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指导记录、中期检查表等过程材料和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等提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教学管理部。检查表详见附件2。
四、检查结果反馈和报备
各教学单位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和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进行整改,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学院将中期检查结果及存在主要问题于检查后一周内以检查总结的形式报送教学管理部。
教学管理部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