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提高学校整体实验教学质量,加强实验室开放共享机制建设,充分挖掘实验室资源开发实验项目,保证实验室和实验仪器设备的有效利用。在保障本学期实验室安全稳定和期初实验教学准备充分的前提下,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检查重点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和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具体检查指标详见附件1:《沈阳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和教学准备检查指标》。第二部分检查重点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利用情况,实验室建设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具体检查指标详见附件2:《沈阳工学院实验室管理和利用情况检查指标》。

二、检查组成员

组长:梁爽

副组长:赵金玉、张丽丽、刘业峰、吴琼、李鹤、施海滨、郝志坚、那广宁、王岩、蔡永鸿、黎虹

成员:学院(部)实验室负责人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2021年3月3日-4日,具体检查时间安排详见附表3。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和各类支撑材料进行自查。学校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坚决杜绝各类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其次,各教学单位要强化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不断探索、开发和优化实验项目内容,加强实验室开放共享力度,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各实验室管理和工作流程,细化实验教学的过程管理,提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特此通知!

教学管理部

202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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