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树立学术风气,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采用万方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
2020届全体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查重检测系统
学校采用“万方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图书馆将统一提供账号给学院使用。
三、检查方式及流程
采用各教学单位、学校二级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学院抽查
各教学单位在指导教师评定前组织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30%抽查,学生上交查重版毕业设计(论文)应是指导教师审核后同意的版本。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沈阳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执行查重工作并将查重结果和处理意见报送教学管理部。
(二)学校检测
学校为每名毕业生提供一次免费查重机会。答辩结束后,学生需提交经指导教师统一后的论文终稿,经教学管理部统一查重后给出相似度检测报告,用于学生存档。
四、检测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相似度检测时间按照答辩安排分三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表1所示。
表1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相似度检查时间安排
五、检测结果合格标准
(一)文字复制比<20%的毕业设计(论文),认定为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二)文字复制比≥20%的毕业设计(论文),认定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注: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去除引用、参考文献、图片)。(检测结果也可以由学院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自行设定报教学管理部备案。)
六、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一)认定为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生,具备答辩申请资格。
(二)各教学单位开展查重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20%的学生,在学院通报,取消答辩申请资格。
(三)答辩后,学校统一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相似度检测,对复制比≥20%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教学管理部组织指导教师和相关专家组分别进行人工比对,认定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被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设计(论文),取消毕业资格。
1.复制比≥20%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需填写《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审核单》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2.指导教师参考检测报告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人工比对,认定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写出书面说明,提交教研室主任审核认证;
3.教研室主任参考检测报告和指导教师说明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人工比对,认定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给出书面报告,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4.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书面报告意见,针对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得出结论,给出处理意见,通知学生,报教学管理部备案。
(四)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过程中,对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格式、体例等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更改,或者提交不同版本的毕业设计(论文),弄虚作假,躲避检测者,一经发现,视为违反学术道德,取消毕业资格。
七、申辩程序
(一)学生在接到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意见之日起,三日内向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进行申辩,超过规定期限不再受理。
(二)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在接到学生申辩后,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予以答复,给出复核意见及处理办法。
(三)对于仍有异议者,可在一日内向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由沈阳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做出最终认定。
八、连带责任
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被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负连带责任:
(一)一学年度内,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有一人次被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所属二级学院进行诫勉谈话,下年度指导学生数减半;
(二)一学年度内,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有两人次及以上被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要按照教学事故处理,近三年不允许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九、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
沈阳工学院
2020年5月8日
附件1: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审核单